欧盟相关条例修改某些食用菌中镉的限量
发布时间:2023-08-18
2023年8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1510号条例正式生效,修订了镉在某些栽培食用菌中的最大限量。我们对(EU)2023/1510号条例进行研读,并总结分析其与上一版(EC)2023/915号对“食用菌中镉的限量要求”的变与不变(表1)。与上一版(EC)2023/915相比,主要变化有三点:
一是重金属限量分类规定的食用菌类别发生了变化,由“香菇、平菇”、“除香菇、平菇以外的其他栽培食用菌”、“野生食用菌”3组,修订为“双孢蘑菇”、“除双孢蘑菇以外的其他栽培食用菌”、“野生食用菌”;
二是修订前后,香菇、平菇、双孢蘑菇和野生食用菌中镉限量保持不变;
三是除香菇、平菇、双孢蘑菇以外的其他栽培食用菌的镉限量由0.05 mg/kg放宽为0.15 mg/kg,但仍严于我国GB 2762—2022规定的食用菌的镉限量。如今年出口欧盟增速明显的羊肚菌,我国限量标准为0.6 mg/kg,欧盟则执行0.15 mg/kg,是出口潜在风险点之一。
欧盟作为我国食用菌主要出口地区之一,其与我国限量标准的差异是输欧过程中的密切关注点。在此提醒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污染物新法规的重要变化,严格依据中欧相关法规要求生产出口,避免出口贸易受阻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表1 欧盟相关条例中食用菌的镉限量修订前后变化及与中国的对比
来源: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张艳梅 赵晓燕 李晓贝 周昌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