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订食用松露进口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25
2020年3月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环境部发布公布,修订食用松露进口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商用的进口食用松露干除了对学名的要求,还应出具证明该松露是干燥的书面文件;
2.供个人使用的进口食用松露干将继续接受检查,确保其干燥性并可供商业生产和包装;
3.新鲜松露应在外箱准确标注“可供人类食用的蘑菇”。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1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