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用菌新申请品种需进行特异性鉴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易菇网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全国食用菌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农技种[2011]62号)和2014年全国食用菌品种区试年会的要求,所有申请参加全国食用菌品种区试与认定的新品种(以下简称新申请品种)需进行特异性鉴定。
据悉,进行特异性鉴定的工作由全国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指定的部级资质单位承担。其中,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香菇、金针菇品种的特异性鉴定;农业部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中心(上海)承担平菇、草菇品种的特异性鉴定;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中心(武汉)承担黑木耳、毛木耳和双孢蘑菇品种的特异性鉴定。
另外,目前所有已认定品种和已参试品种的菌种均由农业部微生物废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国家食用菌标准菌株库统一保存,并进行相关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