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薄昱民作专题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绿色产品内涵应兼顾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低、低毒少害、易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健康安全和质量品质高等特征。
通过整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以“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统合原有针对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设立的评价指标,解决产品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节能环保等要求存在矛盾、对高品质追求关注不足等问题,从根本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整合目标。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关键阶段、关键指标,建立相应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建立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薄昱民介绍,这7项重点任务主要基于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重点解决已有问题;二是确保共享改革红利;三是构建完整制度链条;四是积极提升技术能力。
《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加强绿色产品重要标准研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和政府绿色产品采购等制度。三是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部门、各地方应结合实际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发展。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薄昱民介绍,保障措施部分突出了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要各部门共同实施、形成合力;另一方面是要抓好落实评估、加强宣传引导。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是引领绿色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现实需要。《意见》的出台,对于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要求,统一绿色产品体系,全面提升消费品品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